一般项目: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能产出重要研究成果的项目。
(3)青年项目:鼓励青年教师申请,优先支持有望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的培育项目。
2.项目经费
(1)重点项目设1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一般项目设2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4万元;青年项目设4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
(2)课题项目经费使用参照社科处《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业务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经费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完成总经费的75%,12月10日前100%完成当年全部下拨经费,凡逾期者,学院对未如期执行的下拨经费进行统筹使用。
二、申请人条件
1.课题项目负责人应为我院在职一线教职工。
2.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一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4.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40岁以下。
三、研究时限与结题要求
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完成时限均为1-2年。
2.课题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字样。
3.课题成果形式为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
4.结题要求:以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且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学生发表的论文,其中重点项目应完成 A刊1篇或B刊2篇或C刊3篇;一般项目应完成C刊1篇;青年项目应完成D刊一篇。可以用刊用通知及时结题,以便有资格申报次年同类课题,但有弄虚作假者五年内取消所有项目的申请资格。
5.研究期限:1-2年,最好1年。但经费必须在2019年12月10日前执行完毕。
6.未按照要求及时完成课题并结题者,不得再申报同类课题。
四、申报流程
(1)拟参与申报的申请人(团队或个人)将申报材料于2019年3月29日早上8:00前报学院。
(2)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版1份(见附件)交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学院组建项目库管理办公室,采取“开放受理、 定期审查、宽进严出的管理模式,对申报和立项信息交叉查重。
(4)学院建立项目评审和验收专家库,从中抽取专家组建项目评审和验收小组,负责项目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技术验收工作等。专家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和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
(5)每位申请者作为负责人每年只可以申请一个项目,项目结题通过验收后,可再次申报主持项目,参与项目数限2项目。
(6)在同类项目申请中,预算经费和申报书质量一样的情况下,成果产出多者优先获得资助。
五 附则
1. 涉及资金使用和管理等事项,执行学校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2. 本通知由体育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体育中心 孙景权(85418123)
邮箱:6459421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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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5日
附件: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书